李火旺倚着厨房门框,看清旺来用碘伏给自己的手臂皮肤消毒,用手术刀剥皮,剔出一块完整的肌肉。血流到下方的碗里,接了大半碗。
“为什么不直接剁?”李火旺问,“我不挑食。”
“骨骼和神经再生速度比肌肉慢,喂你同样重量的话,纯肉比较划算。”清旺来把碗递给他,“喝吗?”
李火旺舔了一下,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味觉改变,竟然觉得鲜甜可口。他再看看清旺来小臂伤口露出的两根白骨,饥饿感从胃里涌出。
“你把我变成食人魔了。”
清旺来给他一个温和的笑容:“不,你不是。”
李火旺突然感觉,自己曾经似乎很讨厌他,尤其讨厌他脸上虚伪的笑。可那是什么时候呢?李火旺想不起来。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样子十分符合李火旺的传统审美。现在清旺来给人感觉温柔真诚,只是有些变态。
李火旺把那条黄瓜大小的肉捏起来,仰头吞下去。肉里没有任何粗纤维,很容易咬断,李火旺花了半分钟吃完。他帮清旺来裹上纱布,自觉拿起盘子和案板冲刷。
“有洗碗机。”清旺来说。
李火旺撇嘴,他难得想表现一下,但洗碗机应该比他洗得干净。扫地有扫地机器人,拖地有拖地机器人,洗衣机带烘干,做饭他不会——土豪就是不肯给他一起做家务的温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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