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栋的脚型其实跟林燚的很像,标准的希腊脚,这每一根脚趾都是细长细长的,其中二脚趾最长,要略微长出大脚趾一点点,中趾和大脚趾长度差不多,剩下两根脚趾再匀称地短上一小截。穿鞋时觉得他脚不大,其实吃到嘴里也不小了,把他一只脚的五根脚趾全都卷进嘴里啃咬,还有点吃不下,最舒服的是一下吃下三根,咬着舔舐他脚趾的间缝,感受他的脚趾在嘴里痒得想要蜷缩起来,又因被咬住而无可遁形的无奈。
某种程度上来说,林燚的癖好其实是林栋的内心映射。比如脚控,林栋不对他的脚垂涎欲滴,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get到这个部位的性感,get到是因为林栋喜欢。
林栋是太阳,林燚是月亮。月亮不会发光,月亮需要太阳的光。
林栋让他知道,他长了一双多么性感的大脚,这样一双脚就该被人捧在手心亲吻。
林栋的脚也漂亮,也该被这样抓在手上吃。林栋的腰肢迎合着林燚的打桩而扭动,身形精瘦,像只猎豹。林燚咬着他的脚,在他的足弓上留下清晰的牙印,每一口都啃得林栋吃痛,眉峰蹙起,而每一口啃下去又伴随着数次抽插打桩,硬是把林栋喉咙里还未成型的音生生凿散,叫他没法求饶。
情欲弥漫时,床头响起了铃声——林栋的手机响了。他意识顷刻间回笼,伸手抓来手机一看,来电显示:陈淑云女士。林栋深吸一口气,强行定了定神,给林燚使了个眼神,接通了电话。
“妈?”
「你到哪点切唠?回来吃饭不?」
“喔,我吃过唠~~今晚跟同学一路耍~~~呃~~~睡同学屋头~~夜黑就不回来唠。”
林燚全程听着,在林栋说话的时候突然使坏,故意顶了他一下,钢筋一样的鸡巴从他前列腺上蹭着插进去,干得林栋没忍住,声音打着颤,还情不自禁地‘呃’了一声。电话那头的陈淑云自然是发觉了自家娃儿声音的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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