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点四十二分。
林知夏盯着手机上的那行字,手指僵硬得几乎无法弯曲。
「你不是住在702。你住在704。而且,你从来没有搬出去。」
她反覆看了好几遍。
每看一次,胸口就像被什麽东西慢慢压住。
702是她现在住的地方。
她记得自己搬进来的日期,记得搬家公司把床垫抬上楼时撞到墙角,记得房东交给她两把钥匙,还记得第一次打开房门时,屋子里那股潮湿的木头味。
她甚至记得自己为了省钱,没有买新的家具。
沙发是二手的。
餐桌是网路上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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